每月一愛,習慣養成
文/郭思婕
圓夢媽媽逆轉人生,為生命注入正能量
謝理事長生長在富裕的家庭,從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,好景不常,在父親生意失敗後,讓她一夕之間沒有了家,那時的她正值青春洋溢的二八年華,為生活所逼,她告別小公主身份,成為了一名幼教老師,雖說辛苦,卻是她這輩子最開心的工作,更讓她獲得了優良教師獎的殊榮。原以為能夠生活無虞,婚姻卻因背叛而出現裂痕,謝理事長便毅然決然地離婚,獨力扶養兩個孩子長大,然而,生活的不容易讓她踏入八大行業,憑藉著「一定要讓自己和孩子活下去」的信念,讓她咬著牙也要支撐下去。
2013年一個偶然機緣下,謝理事長在電視上看到了一則「屏東龜苓膏老闆在店門口擺上許願樹」的故事,樹上承載著屏東家扶中心孩子的微小心願:也許是一本故事書,或是一支鉛筆,而其中有張許願卡寫著:「我是阿嬤帶大的,我跟弟弟的球鞋都壞掉了,但阿嬤沒有錢買。」這讓她回想起經濟貧乏時苦過來的經歷:獲得溫飽是難得,購買玩具給幼子是奢侈。她發現世上多的是比她還要辛苦的人們,而這樣的感同身受,讓她在經濟狀況改善後,決定收起悲傷與怨天尤人,全心全意地投入在公益中。
每個公益習慣,都是灌溉愛的養分
眾所皆知,人們形成一個新習慣至少需要21天的時間,在行為心理學裡,稱之為「21天效應」,超過21天後,人們便能將其內化吸收,無須刻意提醒或控制意識,而是轉換為一種自然而然、習以為常的行為。養成利己的個人習慣本不是件容易的事,更何況是培養一個利他取向的公益習慣呢?
難以想像的是,謝理事長自2013年開始,實行著「每月一愛心」的習慣,近八年以來始終如一,至今已舉辦了91場活動,活動類型不勝枚舉,但總圍繞著她對於公益的三大堅持:(一)資源分散,確保愛心能夠送達台灣每個角落;(二)愛心善款公開透明,捐款人皆有收據及感謝狀;(三)用心安排物資流向,跟誰買、捐給誰,幫助對象清楚明確。
每月一愛,樹立將公益植入生活的典範
每一場公益活動中,謝理事長總有著不同的獲得,例如:2014年第一次的聖誕節愛心送鞋計畫,她召集了店裡小姐與她的好姐妹,邀請500個家扶中心的孩子來到鞋店買鞋子,她有感觸地說道:「孩子沒辦法選擇他的出身,但卻可以在這一天選一雙合腳的鞋,做自己的主人。」這些年來也並非每一場活動都如此順遂,謝理事長提及,最困難的則是在2017年兒童節帶領200個自閉症兒童前往小人國遊玩的經驗,帶領著一大群孩子出遊需承擔著很大的風險,所以當時並未受到旁人的支持,但她告訴自己:「即便是身心障礙的孩子,也不能夠剝奪他們學習的權利。」正如謝理事長所說:「只要有心,做任何事老天爺都會幫助你!」最終仍是克服萬難,度過了一個愉快的節日。謝理事長亦於本次沙龍分享她舉辦的各種活動之最:最感動、最喜歡、幫助最多人、最多志工、最有意義⋯⋯用自身行動,溫柔地訴說著:「以愛人的心做事,以感恩的心做人。」並為我們樹立起將公益植入生活,一個真真切切的典範。